中央大厨房地上、排水、墙面、门窗和天花板标准要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列出:
1、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选用无窗台结构;
2、 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必定的弧度;
3、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4、 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斜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5、 墙面选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滑润、不易积垢的淡色资料;
6、 地上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资料铺设,且平坦、无裂缝;
7、 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淡色资料涂覆或装饰;
8、 地上和排水沟有排水斜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9、 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物包装间的门选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资料制作;
10、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刷场所、易湿润场所的地上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1、 半成品、即食食物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坦的结构或有管道经过,加设平坦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紧密封闭);
12、 门、窗安装紧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主动关闭;
13、 粗加工、切配、烹谐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米以上的润滑、不吸水、淡色、耐用和易清洗的资料制成的墙裙,食物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